夫妻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而获得的精神抚慰金不是夫妻共同财产,而是夫妻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如果只是一般的精神抚慰金,且是夫妻在婚后获得的,夫妻二人又没有约定婚后财产归各自共有,那么该精神抚慰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精神抚慰金的标准
关于精神抚慰金的具体规定:他人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而精神损害赔偿一般根据这些因素进行确定: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的手段;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经济状况;当地的生活水平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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