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买房夫妻财产情况:
1、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一方或双方出资购买的房屋没有明确约定,即使房产证上只写着一个人的名字,也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父母双方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财产可以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共有,除当事人另行约定的除外,夫妻一方婚前签订购房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并办理贷款,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偿还贷款。
婚后买房父母出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前购房时,一方父母全额资助子女买房,且产权登记在子女名下,该房产属于登记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不参与离婚财产分割。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婚前一方父母全款资助子女买房,即使产权登记在双方或另一方名下,在离婚房产分割时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父母资助买房的一方有权利按照规定要求分割房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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