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承包地流转合同由谁签字
土地流转合同必须由流转双方当事人签字。
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它方式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经发包方同意;采取转包、互换、出租或者其它方式流转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
二、承包地流转合同一般包括哪些条款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1、双方当事人的姓名、住所;2、流转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3、流转的期限和起止日期;4、流转土地的用途;5、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6、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7、违约责任。当事人没有采用书面形式签订,但已实际流转了,仍可认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成立。
三、签订土地流转合同注意事项
签订流转合同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填写完整。
在流转合同中要填写出让方、受让方的姓名、详细住址和联系电话,受让方如果是单位,要注明单位法人姓名,当事人是农户的,一般情况下户主的姓名可代表全家;同时,还要填写流转土地的名称(地块名称)、等级、四至坐落(东南西北相邻的地块名称)和面积(长宽的长度和面积的亩数)。
2、注意日期。
签订土地流转合同要写清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期限和签订日期。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二轮土地承包的期限为30年。
3、流转费及支付方式。
流转双方协商流转价格,计算年总流转费,并确定流转费于每年几月几日支付,以及是以现金、实物或其他方式支付。
4、写明纠纷处理办法。
规定双方能够达成协议变更、合同解除的基本条件,以及对于合同生效期内出现纠纷中的处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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