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理赔流程如下:
一、首先报案,一般保险公司要求在事发48小时内报案。出险后,客户向保险公司理赔部门报案;内勤接报案后,要求客户将出险情况立即填写《业务出险登记表》;内勤根据客户提供的保险凭证或保险单号立即查阅保单副本并抄单以及复印保单、保单副本和附表。查阅保费收费情况并由财务人员在保费收据(业务及统计联)复印件上确认签章。
二、确认保险标的在保险有效期限内或出险前特约交费,要求客户填写《出险立案查询表》,予以立案,并按报案顺序编写立案号;发放索赔单证。经立案后向被保险人发放有关索赔单证,并告知索赔手续和方法;通知检验人员,报告损失情况及出险地点。以上工作在半个工作日内完成。
三、查勘定损,检验人员在接保险公司内勤通知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查勘和检验工作(受损标的在外地的检验,可委托当地保险公司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要求客户提供有关单证;指导客户填列有关索赔单证,签收审核索赔单证,将索陪单证及备存的资料整理后,交产险部核赔科。
四、理算复核,核赔科经办人接到内勤交来的资料后审核,单证手续齐全的在交接本上签收;所有赔案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理算完毕,交核赔科负责人复核。
五、审批,产险部权限内的赔案交主管理赔的经理审批;超产险部权限的逐级上报。赔付结案,核赔科经办人将已完成审批手续的赔案编号,将赔款收据和计算书交财务划款;财务对赔付确认后,除陪款收据和计算书红色联外,其余取回。
六、事故的处理及保险索赔程序,单方肇事是最为常见的一类事故,因为不涉及第三者的损害赔偿,仅仅造成被保险车辆损坏,事故责任为被保险车辆负全部责任,所以事故处理非常简单。车险理赔流程:
七、报案,事故发生后,保留事故现场,并立即向投保的保险公司报案。
八、现场处理,损失较小(一万元以下),保险公司派人到现场查勘,并出具《查勘报告》。损失较大(一万元以上),如查勘员认为需要报交警处理,会向交警部门报案,由交警部门到现场调查取证,并出具《事故认定书》。
九、定损修理,车主将车辆送抵定损中心并同时通知保险公司,定损。修理厂修车;车主提车。提交单证进行索赔。收集索赔资料并将材料交保险公司办理索赔手续。损失理算,保险公司收到齐备的索赔单证以后进行理算,并确定最终的赔付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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