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后公司忘记停保,费用由单位承担,离职员工已经不在公司上班了,不能要求离职人员承担个人应交部分金额。可以跟社保局商量能否退保,协商成功,单位可以向社保中心提交参保单位未及时停保退费,提供员工离职证明。提供身份证或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明申请退费。
社保卡丢了但急需住院怎么办
社保卡丢了但急需住院,可在就诊的定点医疗机构先行垫付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并复印1份《挂失申请书》。另外,也可以到市医保中心开具挂失证明单,待领到新卡后可到原就诊的定点医疗机构报销。
补办社保卡需要的资料如下: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正反两面复印);
2、没有办理二代身份证或二代身份证丢失的参保人员,需要提供本人户口页复印件;
3、特殊人群需要提供特殊证件复印件(如:伤残证、工伤证、低保证等)。
社保卡的补办流程:
1、社会保障卡丢失或被盗,建议先拨打咨询电话12333办理电话挂失;
2、尽快到市社保中心社保卡管理科受理窗口办理挂失、更换手续(电话挂失至柜台办理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
3、到市政务中心一楼农业银行缴纳社保卡制作工本费;
4、社保卡管理科与制卡公司做好制卡材料和已制卡的交接工作;
5、领卡人凭收费票据到原经办的社保机构领取新制作的社会保障卡。自柜台受理挂失、更换之日起5个工作日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予以报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发卡地区选定的承办社会保障卡制作的第三方机构,应具备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要求的安全生产环境,在数据存放、传输、使用以及卡片运输过程中具有严格的安全管理措施,能够保证社会保障卡数据和密钥的安全。
第十二条
初次制卡、更换供卡厂商和产品等情况下,均须通过正式制卡环境先行制作测试卡,通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的标准符合性审核、安全性审核和跨地区通用性测试后,方可正式制作、发放。
第十三条
发卡地区要按照方便持卡人的原则,制定科学、合理的发放流程,便捷地将社会保障卡发放到持卡人手中。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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