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案情
![](//att.110ask.com/tutuku/999/999999/lczm1tr7u8nw3.jpg?x-oss-process=image/resize,w_800)
2012年6月份,乙往某工地配送建筑材料,甲上前对乙说送建筑材料,每吨得交50元钱,乙未理睬,甲离开。次日,乙再次送建筑材料,甲上前阻止,甲乙二人因此发生争吵并厮打。经鉴定乙的伤情为轻微伤。
二、分歧意见
一种意见认为,甲与乙素不相识,乙在工地卸货,甲无端上前找茬闹事,乙的行为符合寻衅滋事罪的犯罪特征;第二种意见认为,甲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意思,符合敲诈勒索罪的犯罪特征;第三种意见认为,甲为达到减少竞争、获取更多经济利益的目的,使用暴力、威胁手段,强迫乙停止向工地运送建筑材料,甲的行为构成强迫交易罪。
三、评析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