赌博罪与开设赌场罪基本概念
时间:2023-08-10 11:03:09 373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赌博罪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且以营利为目的。即参与赌博的目的是为了获得钱财而不是为了娱乐、消遣。以营利为目的是指为了获得钱财而不要求一定赢得钱财。

行为类型:聚众赌博(以公开或者秘密的方式提供赌场、赌具、招引或纠集多人进行赌博,从中抽头盈利的行为。);以赌博为业(将赌博作为职业或兼业,靠赌博所获取的收入为其挥霍和生活的主要来源,嗜赌成性,诉称赌棍.

开设赌场是以营利为目的,设立、承包、租赁专门用于赌博活动的场所,提供赌博用具、筹码、资金等组织赌博的行为的行为。在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也可以认定开设赌场的行为。

聚众赌博罪和开设赌场罪的区别

1、聚众赌博与开设赌场均有为赌博提供场所、赌具等物质便利条件的行为,两者的区别在于:

(1)聚众赌博的规模一般较小,赌头通常利用自己的人际关系在小范围内组织他人参赌,聚众赌博行为中其成员相对固定,同时赌头也参与赌博;

(2)开设赌场具有一定的规模,参赌的人员众多。内部有严密的组织和明确的分工,有赌场服务人员在赌场内负责收费、记账、发牌或洗牌,有专人望风,参赌人员由赌徒介绍或熟人带路,才能进入赌场参赌。

2、聚众赌博一般具有临时性、短暂性的特点,组织参赌人员在一次赌博结束后,下一次赌博又须再次组织;

3、开设赌场具有持续性和稳定性特点,只要在其时间内、赌博人员来到赌场均能进行赌博活动;

4、赌具的提供,聚众赌博中的赌具有时由召集者提供,有时由参赌者自带;

5、开设赌场中的赌具一般由赌场提供;

6、聚众赌博的赌博方式一般由参赌人员临时确定;

7、开设赌场的赌博方式具有多样性,一般由经营者事先设定,提供筹码,有时还有一定的赌博规程;

8、开设赌场罪的具体认定和处理情况,应当严格基于实际造成的犯罪事实后果来进行处罚,对于相关事项的认定应当由司法机关根据实际的调查取证情况和结果来进行合法的判决和处理,对判决结果有异议的可以提出上诉处理。

全文78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扩展阅读
  • 经营者
    经营者是指向消费者提供其生产、销售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它是以盈利为目的的从事生产经营并与消费者相对应的另一方当事人。 《消法》上的经营者,具有以下三个基本法律特征: 1、经营者各种所有制性质的生产者、销售者和服务的提供...
    更新时间:2024-01-26 10:45:24
查看经营者相关全部词条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经营者 最新知识
针对赌博罪与开设赌场罪基本概念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赌博罪与开设赌场罪基本概念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