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尚未逾期时开展网络借贷,然而还未到还款期限便选择离婚。
这种情况下,需考虑逾期之后,该笔贷款与配偶之间是否存在关联性的问题,具体取决于多种因素。
在离婚前进行的各类网络贷款并不一定都将被视为是夫妻双方共同承担的债务责任,其关键在于这笔贷款是否实际用于了夫妻两人的共同生活所需方面。
若其中一位配偶在婚姻关系存续的过程中,以自己的个人名义进行任何超越家庭日常生活需求的借贷行为,那么借款人有权向债权人提出诉讼,声称这些借款属于他们夫妻的共同债务。
然而对于超出上述范围的债务,如果债权人试图以此作为证据来提起诉讼,要求相关当事人承担共同责任的话,则人民法院无法支持其诉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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