扰乱公共秩序行为的危害性大,根据《刑法》规定,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和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有区别。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造成严重损失,首要分子可判三至七年有期徒刑。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情节轻可罚款或拘留,情节重可拘留并罚款。具体处罚根据情节严重程度而定。
扰乱公共秩序行为是违反社会治安管理规定的行为,对社会的危害性较大。根据《刑法》规定,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和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都是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但两者间存在一些区别。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是指在公共场所聚众扰乱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行为。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而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是指在公共场所扰乱秩序,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根据以上规定,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行为可以受到不同程度的处罚,具体处罚要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来决定。
扰乱公共秩序行为严重危害社会治安,根据《刑法》规定,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和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区别明显。前者造成严重损失,首要分子可判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其他参与者可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后者情节较轻,可判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者可判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可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行为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第三章 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和处罚 第四节 妨害社会管理的行为和处罚 第七十五条 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驱使动物伤害他人的,依照本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第三章 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和处罚 第一节 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和处罚 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二)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
(三)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
(四)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
(五)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的。
聚众实施前款行为的,对首要分子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第三章 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和处罚 第二节 妨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和处罚 第三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未经批准,安装、使用电网的,或者安装、使用电网不符合安全规定的;
(二)在车辆、行人通行的地方施工,对沟井坎穴不设覆盖物、防围和警示标志的,或者故意损毁、移动覆盖物、防围和警示标志的;
(三)盗窃、损毁路面井盖、照明等公共设施的。
全文1.4千字,阅读预计需要5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