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疆奎屯市的李女士在中心农贸市场一食品经营摊点上购买了15元的散装饼干,当时也没仔细看,称好后就拿回家了。第二天早上李女士拿出前一天买的饼干当早饭吃,当她吃到其中一块时,突然被什么咯了一下,当时就感觉牙齿有点疼,她赶紧吐了出来,竟然发现饼干中藏着一块三厘米左右的钢锯条。李女士非常生气,她将此事投诉到了奎屯市消费者协会,要求商家赔偿。
受理该投诉后,消协工作人员立即进行了调查。从商家的进货单上得知,该批饼干是从内地批发来的。消协与生产厂家联系,对方说,饼干制作的较厚,加工中需要用钢锯条锯成小块,可能是锯条断了没有发现。
消协认为,饼干中出现钢锯条,无论从食品卫生,还是食品安全方面都不符合相关规定及标准,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九十六条之规定,经调解,经销商十倍赔偿李女士1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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