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如何判刑
1、犯该罪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负责执行工作的司法工作人员。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第三款
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或者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司法工作人员收受贿赂,有前三款行为的,同时又构成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判多久
1、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一般都是判处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当事人或者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司法工作人员贪赃枉法,有滥用执行判决、裁定职权行为的,同时又构成本法第三百九十九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加重处罚事由
犯滥用执行判决、裁定职权罪而致使当事人或者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是本罪的加重处罚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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