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最少的判刑为: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的规定,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或者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既遂的量刑标准包括:
1、一般情况下,执行判决、裁定失职,导致当事人或他人利益受到重大损失,会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2、如果是受到特别重大损失的,会判处五年至十年有期徒刑。
同时,司法工作人员受贿,执行判决、裁定失职,同时又构成受贿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进行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
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或者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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