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损坏消防栓处以警告或者罚款五百元以下。消火栓是消防救援队伍扑救初起火灾的主要水源,是灭火救援的基本保障,保护消火栓等消防设施是每名公民应尽的义务。根据相关法律,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或者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消防栓,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一、延缓报火警或者谎报火警的给予什么惩罚
谎报火警的;阻碍消防车、消防艇执行任务的;阻碍消防救援机构的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在火灾发生后阻拦报警,或者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及时报警的;扰乱火灾现场秩序,或者拒不执行火灾现场指挥员指挥,影响灭火救援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二、消防通道改成出入口违法吗
消防通道改成出入口属于违法。消防通道是指消防人员实施营救和被困人员疏散的通道。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三、消防救援属于哪个部门管
消防救援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管理。应急部负责管理消防救援队伍、森林消防队伍两支国家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承担相关火灾防范、火灾扑救、抢险救援等工作,设立消防救援局、森林消防局,分别作为消防救援队伍、森林消防队伍的领导指挥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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