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抗诉二审开庭几次判决
刑事抗诉二审开庭几次判决并没有明确规定。一般情况下都是一两次,如果有必要可能还要开庭多次。一般情况下,刑事案件在一个审判程序中只开一次庭,开庭审理的时间长短或者天数根据具体案件而不同。当在第一次开庭时出现应当中止审理的情形时,就同一案件就会开两次庭。但无论如何法院都会控制开庭的次数,每个案件都会在庭审前做好准备,争取一次开庭审理完毕。这样做有利提高审判效率、集中解决法律问题,避免因多次开庭、拖延开庭而损害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也不利于国家行使刑罚权。因此,法院开庭审理刑事案件也必须遵守效率原则和集中审理原则。
二、二审的几种审理结果
二审的几种审理结果有:
1.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
2.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
3.原判决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判;
4.第二审法院发现第一审法院的审理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诉讼程序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判。
三、刑事案件一审上诉期限
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的,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三日以内将上诉状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同时将上诉状副本送交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对方当事人。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三日以内将上诉状交原审人民法院送交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对方当事人。
全文71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