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出租要交税吗?
1、出租房屋,属于一种营业的行为,是需要交缴纳税款的;
2、私人出租房屋应缴纳的税种有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费附加、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和印花税等;
3、其他单位从事的融资租赁业务,租赁的货物的权转让给承租方,征收税,不征收营业税;租赁的货物的权未转让给承租方,征收营业税,不征收税;
3、由出租方缴纳,需要到地税局去申请开具并缴纳税收。①房产税:用于居住的缴4%,用于经营的缴12%。②如果月租金超过5000元的,还需要缴纳营业税5%(居住3%),附加税费在0.5%,同时还要带征个人所得税2%;
4、对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经营融资租赁业务的单位所从事的融资租赁业务,无论租赁的货物的权是否转让给承租方,均按有关规定征收营业税,不征收税。
二、房屋出租应纳税额怎么算?
1、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都是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义务人;
2、纳税人必须在经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占用耕地之日起30日内缴纳耕地占用税;
3、按比例税率计算应纳税额的方法应纳税额=计税金额×适用税率;
4、按定额税率计算应纳税额的方法应纳税额=凭证数量×单位税额;
5、地上建筑物应纳税额计算:从价计征方法:年应纳税额=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1.2%与从租计征方法:年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个人同租住房为4%)。
从本文的内容介绍可以看出,出租房屋也是要缴纳一定的税款,在这点上大家需要有相关的了解。对于房屋出租具体是怎么进行纳税额的内容也有介绍,大家了解清楚之后才能有所理解。如果您有其他相关问题,欢迎咨询专业律师。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三、房屋出租需要备案登记吗?
房屋出租必须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办理备案时应当携带所签订的书面租赁合同、双方身份证、房屋所有权证书。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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