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付定金之际,若事先已与开发商协商设定了签订正式合同的期限,那么,您有权要求开发商依照该期限来履行签署合同的责任和义务。然而,若到了约定的期限,开发商仍然未能按照约定签署合同,您便可依据法律规定行使相应的权利,要求解除此份合同并让开发商向您双倍返还所交纳的定金。同时,您还有权选择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强制开发商与其签订这份合同。倘若商品房买卖合同最终无法达成是由于非由当事人双方本身造成的客观因素所导致,那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发商有义务全额退还您已经支付的定金。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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