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包有效期期限是不低于2年或行驶里程5万公里,均以先到者为准。在三包有效期内,如果符合规定的退货、换货条件,消费者可凭三包凭证、购车发票等,办理退货、换货手续。因产品质量问题修理时间累积超过35天的,或因同一产品质量问题累积修理超过5次的,消费者可以凭借三包凭证和购车发票要求换车。三包规定还要求,出现以下情况的,消费者可以选择更换或退货汽车产品:首先,因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计进行了2次修理,严重安全性能故障仍未排除或者又出现新的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的;其次,发动机、变速器累计更换2次后,或者发动机、变速器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发动机、变速器与其主要零件更换次数不重复计算;最后,转向系统、制动系统、悬架系统、前/后桥、车身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消费者更换或退货的,销售者应负责。同时,在产品三包期内,因质量问题修理时间超过35日的,或因同一产品质量问题修理累计超过5次的,销售者负责更换。
一、商品三包有效期
1、售出之日起7天内,货品出现性能故障的,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者修理。
2、自售出之日起第8日至第15日内,货品出现性能故障的,消费者可以选择换货或者修理。
3、在“三包”有效期内,货品出现性能故障,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凭三包凭证中的修理记录,免费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货品。
4、在“三包”有效期内,并自送修之日起超过60日未修好的,凭发票或受理凭证及三包凭证中修理者的修理记录,免费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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