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附带民事和行政诉讼能同时提,只要不是针对同一事项起诉。法律规定,刑事附带民事和行政诉讼的诉讼标的如果不同的,不是针对同一事项起诉的,是能同时提起的;如果诉讼标的相同,构成犯罪的,应当以刑事案件立案,刑事附带民事和行政诉讼则不能同时提起。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作出后,不服怎么处理
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的处理有:
(一)对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的当事人不能提起行政诉讼,因为交通事故认定书是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不是行政行为,不能申请行政复议,也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二)可以向上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在复核期间,任何一方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复核终止;公安交通管理机关作出的《事故认定书》,事故当事人既不能提起重新认定的申请,也不能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三)如果当事人单纯以事故责任问题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可以不受理,只有在就民事赔偿提起诉讼的审理过程中,如果法院发现交警的事故认定书不合理的话,可以不予采纳。
二、新行政诉讼法实施后,提起行政诉讼还有限制吗
新《行政诉讼法》实施后,提起行政诉讼也有限制,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不予登记立案:
1.违法起诉或者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2.涉及危害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3.危害国家安全的;
4.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的;
6.所诉事项不属于人民法院主管的。
三、交通事故认定可提行政诉讼吗
不能提起行政诉讼,但可以就责任认定书申诉一次,即向该事故认定的上级交警部门申请重新认定。即便不服,也不能提起诉讼。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是具体行政行为,不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另外,责任认定书目前在民事赔偿诉讼中,仅是作为一个证据使用,如果确实有证据证明事故并不是如责任认定书那样的话,法院可以根据所查明的事实重新认定事故责任。并作出相应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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