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小煤矿安全基础管理工作,国家局组织起草了《关于加强小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在日前召开的加强小煤矿安全基础管理工作研讨会上,会议代表对《指导意见》进行了座谈讨论,国家局根据代表的修改意见,对《指导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现将《指导意见》发给你们再次征求意见,请各省局广泛征求辖区内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安全监管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煤矿企业的意见,并于6月9日前将修改意见整理汇总报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事故调查司。《指导意见》的具体内容可从国家局政府网站下载。上报方式采用传真或电子邮件。
联系人:邱宝杓、宋超英,电话:010-64463234、64463228传真:010-64463226;电子邮箱:zhmlbxh@126.com
二○○六年五月二十九日
全文364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