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仲裁申请书(标的金额50万以下提交三份,标的金额50万以上提交五份)。2、仲裁协议(提交一份)。3、当事人(提交一份)。4、代理人授权委托书(提交一份)。5、证据材料及证据清单(标的金额50万以下提交三份,标的金额50万以上提交五份)。
一、提出行政复议需要哪些材料
自然人:1.由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行政复议申请书一式三份,被申请人是两个以上的,每增加一个,应增加一份;2.申请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公民死亡,其近亲属申请行政复议的,应提交公民死亡证明和申请人与公民死亡公民具有亲属关系的证明;3.申请人委托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除应提供申请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外,还需提供代理人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4.被申请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明材料,如被申请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强制措施等具体行政行为的相关文书复印件;被申请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制作法律文书或未送达法律文书的,申请人应提交证明具体行政行为存在的有关材料;对被申请人不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申请行政复议的,提交曾经向行政机关要求履行法定职责的证明。对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提交因具体行政行为造成的损害事实的证明;5.申请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超过法定复议申请期限申请行政复议的,应提交有效的证据;6.申请人在申请复议时,有其他证据材料的,可一并提供;7.复议机关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1.加盖申请人公章的行政复议申请书一式三份,被申请人是两个以上的,每增加一个,应增加一份;2.申请人是企业的,应当提供加盖申请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申请人是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供加盖申请人公章的其他部门颁发的依法成立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终止的,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复议的,应提交承受权利的证明;3.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4.申请人委托代理人代为参加行政复议,除应当提供申请人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申请人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外,还需要提供代理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律师代理的,还应提交律师所函、律师证复印件。
二、申请行政复议时,应提交哪些材料
申请行政复议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人签署或盖章的行政复议申请一式三份,被申请人两份以上,每增加一份,应增加一份;
2、申请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公民死亡,其近亲属申请行政复议的,应当提交公民死亡证明和申请人与公民有亲属关系的证明;
3、申请人委托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除申请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外,还应提供代理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4、被申请人应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明材料;
5、申请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超过法定复议申请期限申请行政复议的,应当提交有效证据;
6、申请复议时,申请人有其他证据材料的,可以一并提供;
7、复议机关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三、起诉人在外地要哪些材料
起诉人在外地起诉所需材料如下:
1、起诉书;
2、主要证据材料复印件;
3、原告身份证复印件1份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法定代理人代为起诉的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与原告关系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没有身份证的提供其他身份证明材料;
4、如委托他人诉讼,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
异地诉讼流程如下
1、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起诉书正文应写明请求事项和起诉事实、理由,尾部须署名或盖公章;
2、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下列材料: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结婚证等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企业单位作为原告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
3、当事人向法院提交书证,应填写一式两份证据清单,详细列明提交证据的名称、页数。证据经法院承办人核对后,由承办人在证据清单上签字盖章,一份交当事人,一份备案;
4、立案庭在当事人履行必须的手续和交齐有关证据材料之后,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5、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如确有困难,可在预交期内向本院提出减、缓、免交的书面申请,逾期不交或者书面申请缓、减、免交未获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本院将裁定按自动撤诉处理;
6、立案手续后,案件由法院排期开庭,当事人应服从法院的各项工作安排,并于结案后到财务室结算诉讼费用,多退少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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