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特定项目融资模式化
项目融资的模式普遍存在于传统的房地产信托产品结构中,这种项目融资的流程跟受托理财的流程相逆,所以完全相悖于信托公司的本源职能。在制定投资策略,确定好投资基本方向后,基金化信托开始发行标准化的信托产品,从而形成一个信托资金池,这个信托资金池具有一定规模。在此之后,基金化信托会根据一些基金要素,例如资金托管人、资金受托人、投资管理人等,专业地对资金池进行管理与运用。不同的投资者,其风险偏好与投资偏好都会有所不同,因而需要根据这些特点对投资标的进行选择以满足不同的投资需求,最终形成规范的投融资流程。此流程的特点在于受人之托,代人理财。
(二)简单信托产品标准化
目前的房地产信托产品大多是点对点式的,即产品大多根据不同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而设计。基金化信托产品模式与之不同,其重点在于将设计塑造的信托产品标准化,这样使信托公司变为产品导向型,其本来的市场信誉和市场形象开始渐渐模糊。这种信托模式的目的在于打造一种信托产品品牌,这种品牌能够适应投资者的需求。同时,这种基金化的信托产品也因此逐渐具备一些特点,例如标准化、品牌化。福建联华信托推出的联信·宝利系列产品就是一个典型例证。信托产品基金化、标准化以后,将会带来良好的经济效益,运作效率提高了,营销成本也因此而降低,市场范围更加宽广。
(三)投资多元化
目前,大多数房地产信托产品都是基于项目的,服务于项目。基金化房地产信托产品则与之不同,它是根据基金产品的设计原理和要素细分市场、项目,实现投资多元化。科学合理地投资于商业地产和住宅地产、一级土地和二级商品房、高端房地产和经济适用房当中,进而进行投资组合。这种方法可以在最大程度上将投资风险分散,保证正常可观的投资收益。
(四)收益市场选择化
基金化房地产信托产品与传统的信托产品不同,为了保证可操作性,不能通过预期受益的方式而变相承诺保底。基金化信托公司应当在设计合理投资组合,制定相应的风险保证措施和合理的投资策略等方面重点开展工作。同时,信托公司还应保证所披露的投资相关信息真实和全面,能够接受投资者市场化的判断和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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