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住房公积金申请条件以及如何提取公积金的条件。
时间:2023-08-08 14:44:13 438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众所周知,住房公积金只有符合一定条件才能提取,不同地方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也不同。接下来我们来看看郑州市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郑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1。在郑州购买具有自有产权的自住住房;2、偿还购买自有住房贷款的本息;3、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中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4、正式退休;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6、失业或者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两年以上,男性年满50周岁的女性年满45周岁;7、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8、出国(境)定居的;9、调离郑州市并在新工作地设立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的(也可以通过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办理);10.非郑州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籍迁出郑州行政区离开本市的;11、在郑州没有自有住房租赁住房,租金超过同一户籍共同居住家庭直系血亲工资收入15%以上的;12、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并支付租金或物业管理费的。

合肥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是什么?

1、申贷人按规定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连续满六个月以上,且原商业贷款须支持提前结清。

2、申贷人须与原商业贷款借款人、房主、购房合同(仅新建商品房)网备单买受人为同一人。

3、原住房贷款为纯商业性贷款(不含组合贷款),还款状态正常,信用良好。组合贷款不可办理本业务,且不能转为组合贷款。

4、申贷人所购商品房应为二环以内或二环以外成熟小区成套住宅,原则上应为住宅小区(房产证上标明为小区)的房屋,且已办理房产证(房产无权属争议),房屋年限从房屋竣工之日起计算不得超过二十年,土地权属清晰、无争议(若小区未在管理中心备案过还需提供过户前或过户后的土地使用权证),申贷人产权比例不得低于50%。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离休、退休的;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4、出境定居的;5、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6、租房自住的;(职工本人及配偶在北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或商品房,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7、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8、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9、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10、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刑期期满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11、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符合本办法第四条1、5、6、7、8情形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配偶可以同时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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