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一定要签订书面协议,往往交易金额比较大,签订书面协议有利于交易的进行和避免不必要的纠纷。房屋买卖合同能毁约,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赔偿经济的损失。
一、房屋买卖一定要签订书面协议吗
房屋买卖一定要签订书面协议,房屋非普通商品,交易金额往往巨大,涉及法律关系复杂因而法律法规政策对其规制不少。房屋买卖最好采用书面形式,而且房屋买卖合同也是法律规定的要式合同。签订书面的协议合同有利于交易的进行和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1.房屋买卖合同是法定的要式合同,即根据法律规定房屋买卖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
2.书面形式主要是起到固定证据,规范交易的作用,应尽量采用书面形式。
3.没有书面形式不影响合同的成立,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4.房屋买卖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只是管理上的强制性规定,不是效力性强制性规定。不采用书面形式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二、房屋买卖合同能毁约吗
房屋买卖合同可以毁约,但应承担违约责任。民法典充分尊重民事主体的行为自由,但同时也保护有序的交易秩序以及守约方的权益,违约方应当承担一定的违反合同义务的责任。房屋买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签订双方达成合意的解约合同,约定违约责任的承担;也可以通过法律确定违约方的违约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三、房屋买卖合同的诉讼时效是多少年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是三年,诉讼时效是民事权利遭受侵害的受害人向法院起诉请求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法定期间,普通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特殊情况下的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的权益遭受侵害之日起算。超过该期间才向法院起诉的,将丧失胜诉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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