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对于犯罪嫌疑人的强制传唤是不属于刑事强制措施的。但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等则属于刑事强制措施。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传唤持续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十二小时。
一、刑事传唤的时间是多久
刑事传唤的时间一般是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司法机关在传唤犯罪嫌疑人时,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应当获得保证。此外,法律还规定,司法机关不得以连续传唤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
二、传唤和通知家属法律规定
传唤和通知家属法律规定:
传唤: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通知家属:对犯罪嫌疑人监视居住、拘留时需要及时通知其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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