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伪造、变造的出入境证件罪的犯罪构成要件?
时间:2023-06-27 14:02:21 391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1、本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

2、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3、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国(边)境的正常管理秩序;

4、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向他人提供伪造、变造的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的行为。

一、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需要哪些构成要件?

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需要的构成要件:

1、主体是负责办理护照、签证以及其他出入境证件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2、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3、客观方面表现为相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明知是持伪造、变造的护照、偷渡等手段偷越国(边)境的人员,故意予以放行的行为;

4、客体是国家出入境管理制度。

二、偷越国(边)境罪的构成特征有哪些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出入国(边)境的管理制度。所谓国境,是指我国与邻国的交界。所谓边境,是指大陆与香港、澳门、台湾等地区的分界。国(边)境是出入国家的门户,为了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社会管理秩序,我国政府采取了许多措施来加强对出入国(边)境的管理。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的行为。所谓偷越国(边)境,是指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非法出入国(边)境的行为。其偷越国(边)境的手段和方法可以是多种多样的,一般表现为在不准通过的地点秘密出入境,有用船偷渡的,也有靠车马或步行偷越的;有的虽然是在指定的地点通过,但伪造、涂改、冒用出入境证件或用其他蒙骗手段蒙混过关的,

3、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均可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向是故意。过失不能构成本罪。即明知是国(边)境线却仍决意偷越的。如果行为人不明确或不知道是国(边)境界,而误出或误入的,不能构成本罪。

三、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由哪些构成

1、犯罪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具备刑事责任年龄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单位也能构成本罪的主体。

2、犯罪主观方面: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以使用为目的、故意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

3、犯罪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金融管理秩序中的对有价证券的正常管理活动,犯罪的对象是国库券和其他有价证券。

4、犯罪客观方面: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伪造、变造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数额较大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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