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婚前取得产权证的。《民法典》(2021.1.1生效)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既然夫妻一方婚前付清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无疑是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2)婚后取得产权证的。还是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产权证虽然是物权凭证,但并不意味婚后取得产权证的房屋就应当是婚后财产,关键看出资情况,既夫妻一方在婚前是否已付清全部房款,既对房屋权利是在婚前取得的。
婚前一方购房登记在双方名下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对于婚前虽以双方的名义购买但实际上是由一方出资的房产,一般将产权证上载明的份额视为夫妻双方就婚前财产已进行了特别约定,没有房产份额的,则推定为共同共有、各半分割。但当事人能举证证明是双方婚前基于共同所有的目的而共同出资的,则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若不能证明另一方是基于共同所有的目的而出资的,则只能作为另一方对产权人的债权处理,由产权人向其返还出资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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