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居住证申领上海需提供哪些材料
上海市办理居住证需要的材料具体如下:
1.办理条件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在本市办理居住登记满半年,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境内来沪人员,可以依据本办法申领居住证。办理材料具体有:
(1)《上海市居住证申请表》;
(2)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的复印件(验原件);
(3)申请人现居住地址与居住登记地址不一致的,应当提供相应的在沪合法居住证明。
2.居住在本人或近亲属自购住房的,提供相应的房地产权证明复印件;
3.居住在本人或近亲属租赁住房的,提供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4.居住在单位、学校集体宿舍的,提供单位、学校人事或者保卫部门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居住在近亲属自购或者租赁住房的,还应当提供相应的亲属关系证明。
二、居住证的有效期是多少年
居住证的有效期是一年。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后最后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受委托的管理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自动中止。居住证持有人自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之日起30日内补办签注手续的,其居住证使用功能恢复,在居住地的居住期限连续计算;超出30日补办签注手续的,其在居住地居住期限自补办居住证签注之日起重新计算。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十条
居住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每年签注1次。
三、临时居住证多久能办下来
临时居住证一般是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能办下来;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一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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