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信息的主体享有的权利包括信息决定权,信息保密权,信息查询权,信息更正权等权利,个人信息的主体包括个人,个人信息处理者和履行个人信息保护职责的部门。
一、个人信息的主体享有什么权利
个人信息的主体享有的权利包括信息决定权、信息保密权、信息查询权、信息更正权、信息封锁权、信息删除和报酬请求权。个人信息权,是指个人信息本人依法对其个人信息所享有的支配、控制并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三条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二、个人信息的主体包括哪些
个人信息的主体包括:
1.个人
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与已识别或者可识别的自然人有关的各种信息,不包括匿名化处理后的信息。能够识别到特定自然人的信息,都是个人信息。
2.个人信息处理者
个人信息处理者,是指在个人信息处理活动中自主决定处理目的、处理方式的组织、个人。
3.履行个人信息保护职责的部门
(1)国家网信部门。主要负责统筹协调个人信息保护工作和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2)国务院有关部门。依照《个人信息保护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个人信息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3)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其职责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
三、个人信息被泄露怎么办
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个人信息被泄露在本人住所地的辖区派出所报警,提供个人的身份信息,陈述个人财产安全信息、定位信息、户籍信息等被非法窃取及泄露的情况,接下来配合警察进行调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18修正):第二章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第三十三条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n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n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n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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