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对方负全部责任但不赔偿受害人的救济途径是起诉。侵权人和车辆的保险公司被列为被告,保险公司在其承保范围内赔偿,侵权人赔偿不足。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也是当事人向法院提交民事损害赔偿的重要证据。诉讼费由原告提前支付,可以要求被告在起诉中承担。胜诉后,法院将作出判决。证据确凿的,被告不出庭,可以缺席判决。
撞车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撞车赔偿的标准为: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第一款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第七条第一款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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