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失踪后讨回债务:
(一)债务人失踪不到三年:延长诉讼时效。
(二)债务人失踪三年以上:如果债务人失踪三年以上,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可以申请宣告失踪。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的财产中支付。
债务人失踪且无财产怎么处理
债务人失踪且无财产的处理方式如下:
1.债务上设有保证人的,向保证人主张债权为了保障债权的实现设立保证人,如果到期债务无法清偿或不可能清偿,由保证人向债权人清偿债务。保证人清偿债务之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
2.向法院提起诉讼。
3.申请宣告失踪,向债务人财产代管人主张债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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