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占有为目的八种情形是:
1、资金不用于生产经营活动的;
2、随意使用资金的;
3、携款逃匿的;
4、将资金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
5、隐匿财产,逃避返还资金的;
6、隐匿、销毁账目,逃避返还资金的;
7、拒不交代资金去向,逃避返还资金的;
8、其他可以认定非法占有目的的情形。
非法占有罪的立案金额是什么
我国没有关于非法占有罪的规定,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涉嫌侵占罪。《刑法》第270条规定,将他人的遗忘物非法占为己有,拒不交出的,构成侵占罪。本罪侵占数额达5000元即可立案。
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本罪的犯罪对象为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和埋藏物。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将他人的交由自己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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