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说合作完成的绘画有著作权保护
时间:2024-02-03 15:58:10 53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一、为何说合作完成的绘画有著作权保护

合作作品的著作权的行驶是双方都可以进行行使,假如说两个人共同创作了一个小说,一个人想要把小说拍成电影另一个人想继续写,两者对对方的做法都不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各自按照各自的想法对合作的作品进行加工,保障双方权益。

作品的著作权受法律保护;

著作权期限届满,就丧失著作权,该作品便进入公共领域,不再受法律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四条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

没有参加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者。

合作作品的著作权由合作作者通过协商一致行使;

不能协商一致,又无正当理由的,任何一方不得阻止他方行使除转让、许可他人专有使用、出质以外的其他权利,但是所得收益应当合理分配给所有合作作者。

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的著作权。

第二十三条自然人的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创作完成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

视听作品,其发表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创作完成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

二、著作权法规定保护著作权有几年

公民作品的保护期限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作品保护期为五十年,从作品首次发表之日起计算;视听作品保护期限为五十年,从作品首次发表之日起计算。

《著作权法》第二十三条

自然人的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创作完成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

三、著作权保护的作品有哪些

著作权保护的作品包括:

1.电影作品、文字作品、美术、建筑作品、建筑作品;

2.以及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等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

《著作权法》第三条

本法所称的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包括:

(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四)美术、建筑作品;

(五)摄影作品;

(六)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八)计算机软件;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2020修正):第二章 著作权 第一节 著作权人及其权利  第十条 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n(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n(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n(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n(四)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n(五)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数字化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n(六)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n  (七)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n(八)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n(九)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n(十)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视听作品等的权利;\n(十一)广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公开传播或者转播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但不包括本款第十二项规定的权利;\n(十二)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使公众可以在其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n(十三)摄制权,即以摄制视听作品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n(十四)改编权,即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n(十五)翻译权,即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n(十六)汇编权,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n(十七)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n著作权人可以许可他人行使前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n  著作权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转让本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

全文2.3千字,阅读预计需要8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法律综合知识 最新知识
针对为何说合作完成的绘画有著作权保护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为何说合作完成的绘画有著作权保护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