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条件是可以的。离婚案件中,被告确因下落不明,无法通知其到庭,在此情形下,适用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
法院在报刊上登载公告,即依法向对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公告期满后,另一方当事人未到庭参加诉讼,法院便可依法缺席审理。
一、起诉离婚开庭时被告不到场怎么办
离婚诉讼与一般的民事诉讼不同,离婚诉讼由于具有强烈的人身属性,需充分尊重双方当事人的意愿。而且,离婚诉讼须先组织调解,所以原则上离婚诉讼的原被告必须亲自到庭参与诉讼。但是在实践中,会发生被告不到庭的情况,一般可分为两大类型:第一种是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已经被宣告失踪,法院无法通知其到庭。下落不明的,法院可以公告送达法律文书,公告期满被告不应诉的,可以缺席判决。如果被告已经被宣告失踪的,法院应判决准予离婚。第二种是被告有明确地址,且已经送达本人,却因为不愿离婚而拒绝出庭应诉。第一次开庭时被告不到场,法官会再次安排开庭时间。经两次传票传唤被告仍不到庭的,法院可以拘传被告,也可以决定缺席判决。但是如果被告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可以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或者被告不能表达意思,具有诉讼代理人的情况下,可以不出庭。
二、如果被起诉到法院撤回法院的传票是怎么回事
一、法院传票不签收或者无确切地址,可以留置送达或公告送达,在公告之日起算起,60日即算送达。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二、民事诉讼法规定:
1、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
2、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
3、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三、书面答辩
1、您可以在收到起诉状后15天内进行书面答辩,也可以在法庭上进行口头答辩答辩状的份数:法院一份,同时对方当事人有几个就再提交几份。
2、答辩的内容可以是案件程序方面的,如起诉不符合条件等;也可以是实体方面的,如不同意原告的起诉要求等
3、法院会将您的答辩状发送给原告
四、争取开庭时间延后
1、法官首次通知领取传票,有时不定开庭时间,也有直接确定开庭时间并发放开庭传票的。
2、被告一方可能需要准备证据组织材料,如果法院定的开庭时间比较短,觉得紧张,可以同法官协商调整至少按民诉法规定,被告在领取传票后,有15天的答辩期,首次开庭时间至少可以争取在15天后。
三、想离婚老婆不回家怎么办
配偶下落不明,当事人可提起离婚诉讼。
一方起诉离婚,如果联系不上对方的,可由法院进行公告送达。公告期满后,可由法院对被告进行缺席审理和判决,再通行公告的方式送达判决书。
如果被告下落不明,人民法院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死亡。人民法院依法宣告下落不明人死亡后,其婚姻关系也在宣告之日自行解除。
全文1.3千字,阅读预计需要5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