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必须的,但是要履行兵役登记的强制性义务。
根据我国《兵役法》规定,国家实行兵役登记制度,凡是适龄男性公民,无论参不参军,都应在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前完成兵役登记。
实际上,很多人并不了解什么是兵役登记,认为我没有当兵的意愿,就不需要进行兵役登记。然而,事实并非如此。
我国《兵役法》第十三条规定,国家实行兵役登记制度。每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都应当在当年6月30日以前,按照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的安排,进行兵役登记。
根据相关规定,兵役登记是对符合服兵役年龄的公民进行的注册管理,是国家法律规定的一项重要兵役工作制度,目的是掌握适龄公民数质量及分布情况,摸清适龄公民的政治、身体和文化状况,依法确定应征、免征、缓征、不得征集等结论,并从中选定预征对象,为年度征兵工作做好准备。
值得一提的是,兵役登记是国家强制性履行义务,参军的第一步就是网上兵役登记,而暂不打算参军的适龄男性公民也必须进行兵役登记和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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