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租金中包含小区物业费、房屋维修费、供暖费等多项费用,居民入住后,只需为自己使用的水、电、燃气、通信、有线电视等费用买单。
公租房租金减免规定:
(一)可以申请减免的情况:
公租房月标准租金支出超过上一年家庭月平均收入9%的部分,可申请减免。
(二)不予减免的情况:
住房建筑面积超过面积控制标准的,超标增收租金不予减免。
(三)全部减免的情况:
1、享受离休待遇的干部或已故离休干部配偶的住房(按离休干部或已故离休干部配偶本人户口所在地),提租后新增租金全部减免。
2、烈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特等、一等伤残军人或特等、一等伤残军人配偶的住房,在上一年实付租金的基础上,增租部分全部减免。
3、民政部门确认的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在上一年实付租金基础上,增租部分全部减免。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北京公租房贴息奖励多少
北京符合条件的公租房可申请贴息资金,每套公租房每年贴息奖励额为7000元,贴息期限不超10年。2013年4月29日,北京市财政局公布《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财政贴息奖励资金管理办法》。
1、为引导、支持社会主体建设、运营和管理公共租赁住房,加大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力度,北京制定了公租房财政贴息办法,决定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对符合条件的公租房进行财政贴息奖励。
2、贴息奖励资金的申请主体为符合条件公租房的筹集主体,包括通过建设、收购等方式筹集公租房的主体。每套公租房每年贴息奖励额为7000元。贴息奖励期限原则上不超10年,如公租房出售、性质改变等特殊情况发生,财政部门不再对其进行贴息奖励。
3、贴息奖励周期为上一自然年度。公租房符合贴息奖励要求但时间不足一年的,则按符合贴息奖励要求的月份计算贴息奖励额;不足整月的,不计入贴息奖励范围;每月贴息奖励额为580元。
4、贴息奖励资金专项用于公租房相关支出,包括公租房建设、收购、贷款还本付息、运行维护费等相关支出。财政部门表示,符合规定的公租房,由公租房筹集主体在每年4月底前,向使用公租房的区县财政部门申请贴息奖励资金。
5、具备以下条件的公租房可申请贴息奖励金:未申请、享受过中央、市、区县财政资金投资补助的公租房;2018年前,交由政府组织实施、面向符合条件家庭公开配租、且已完成居民选房入住工作的公租房。
所以,申请公租房后对一些费用是不包括在租金内的,但是供暖是包括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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