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案以后,取保候审保证金是可以退还的。
1.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如果被取保候审的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相关规定,那么在其取保候审结束时。
2.可以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相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这一规定明确了保证金退还的条件和程序,保障了被取保候审人的合法权益。
二、取保候审金退还时间及流程
取保候审金的退还时间通常是在取保候审结束时。具体流程为:
1.公安机关在解除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的同时,会通知指定的银行。
2.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随后可以凭借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到该银行领取退还的押金。这一流程体现了法律程序的严谨性和对被取保候审人权益的尊重。
3.《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还规定了保证金数额的确定原则,即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应当综合考虑多种因素来确定保证金的数额。
这些因素包括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被取保候审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和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以及被取保候审人的经济状况等。
三、取保候审期间能否去外省
取保候审期间能否去外省,关键看是否经过执行机关的批准。
1.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2.如果被取保候审的人确实需要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必须向执行机关提出申请并获得批准。
3.被取保候审的人还需要遵守其他相关规定,如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时及时报告、在传讯时及时到案、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不得毁灭或伪造证据以及不得串供等。
这些规定都是为了保障诉讼活动的公正性和有效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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