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治安拘留一般几天放出来
治安拘留一般五到十五日放出来,但治安拘留的处罚合并执行的,则最长不超过二十日。例如结伙斗殴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最长不超过二十日。
二、治安拘留可以不执行吗
当事人对治安拘留不服的,是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申请行政复议期间可以申请暂缓执行,如果行政拘留被撤销的,就不需要执行。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由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暂缓执行。
三、治安拘留会影响政审吗
治安拘留不会影响政审,不会记录个人档案,是没有记录的。治安拘留是行政处罚之一,也称为行政拘留,行政拘留是指公安机关对于违反了行政法律规范的公民,所作出的在短期内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处罚措施。行政拘留是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一种处罚,也是行政处罚中最为严厉的处罚之一。只有有案底才会影响政审,案底是指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经过审判之后成立犯罪的行为记录。而治安拘留说明不构成犯罪,所以是不会留下案底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第四章 处罚程序 第三节 执行 第一百零八条 担保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n(一)与本案无牵连;\n (二)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n (三)在当地有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n (四)有能力履行担保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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