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在旅游费者可以通过和解、协商、仲裁和诉讼来维权。双方应当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私下和解和解不成的,可以提请消费者协会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移交指定机构仲裁,仲裁未解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旅游行业中的纠纷赔偿标准
因旅行社的原因,致使团队的旅游活动不能成行而取消的,旅行社应当立即通知旅游者,并按如下标准支付违约金:
1、出发前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10%。
2、出发前第5日至第3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20%。
3、出发前第3日至第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30%。
4、出发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50%。
5、旅游开始日及以后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100%。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全文43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