嫖娼本身就不会构成犯罪,所以未遂也不会构成罪。针对这种情况,警方会批评教育或者处于较轻的处罚。嫖娼未遂属于违法行为但情节轻微且及时纠正,没有危害后果,将不予行政处罚,但是应当教育其守法。
一、嫖娼一般怎么处理
嫖娼一般不构成犯罪,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嫖娼违反的是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一般会被处以相应的治安管理处罚。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关于嫖娼的相关规定,嫖娼的,应处以十天以上十五天以下拘留,并且可以同时处以五千元以下罚款。如果嫖娼情节较轻,可以从轻处罚,只处以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就嫖娼行为作出处罚的行政机关是公安机关。因嫖娼被处行政处罚的,公安机关会保存相应违法和处罚记录,虽然不构成刑事犯罪,但也会在公安机关留下案底。但是,即使构成违法行为,违法行为人依然有自己的隐私权,公安机关不得将违法行为人的违法记录向第三人或其他机构公开,除非第三人或者其他机构有法律法规明文规定的权利或者理由进行查询。
二、嫖娼被敲诈怎么办
被敲诈勒索的当事人应当及时报警。另外,嫖娼属于违法行为,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一般是治安拘留。
但是敲诈勒索属于刑事犯罪,当事人在嫖娼时被敲诈,如果因担心嫖娼的处罚而满足嫌疑人的违法要求的话,不仅助长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仍然不排除被查出嫖娼予以处罚的后果,且具有难以预料的后续风险。建议在遇到嫖娼被敲诈的情况下,直接报警处理,才是正确的应对方式。
三、嫖完娼自己举报会有什么处罚
公安机关对卖淫嫖娼人员实施处罚,必须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严禁以罚款代替刑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和行政拘留。公安机关对卖淫嫖娼人员进行处理时,按照以下量罚基准执行:对卖淫嫖娼者,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对具有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卖淫嫖娼、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初次卖淫嫖娼、因生活所迫初次卖淫等属于“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对卖淫嫖娼人员,只能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对具有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人员多次卖淫嫖娼、18周岁以上人员卖淫嫖娼2次以上等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收容教育;因卖淫嫖娼被公安机关处理后又卖淫嫖娼的,实行劳动教养,并由公安机关处5000元以下罚款。对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但因具有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1周岁婴儿,以及70周岁以上人员实施卖淫嫖娼等情形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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