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医疗保险能否报销生育问题,要根据当地的医疗保险内容来定,一般如下:
1、首先要了解当地农村合作医疗是否规定,医疗保险报销包括生育费用报销;
2、如果规定在报销范围内,可以按规定报销或获得补贴。
但儿童的医疗费用,能否通过农村合作医疗进行一定的报销,需要按照当地的相关规定进行。毕竟每个地方的规定都会不一样,就像有些地方已经实行了母婴捆绑政策,被保险人可以享受与母亲相同的报销待遇。如果医疗报销生育,一般来说,乡镇卫生院报销比例为70%,县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不低于40%。但对于异地住院分娩的相关补偿,应按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机构异地住院的补偿政策进行。需要知道的是,地外非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起付线为900元,补偿比例为40%。
农村医保和城镇医保报销比例一样吗
不一样。农村医保报销比例: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城镇医保报销比例:城镇居民在一个结算年度内住院治疗二次以上的,从第二次住院治疗起,不再收取起付标准的费用。转院或者二次以上住院的,按照规定的转入或再次入住医院起付标准补足差额。学生、儿童,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8万元以下医疗费用,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650元,报销比例为50%,上限为2000元;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年满70周岁及以上,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650元,报销比例为50%,上限为2000元;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其他城镇居民,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的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659元,报销比例为50%上限为2000元;二级医院住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55%;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0%。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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