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诉讼离婚之后进行再婚的情况下,当事人必须携带由法院所出具的判决书(调解书)以完成婚姻登记程序。
针对诉讼离婚后的婚姻登记需要准备的材料具体如下:
首先是当事人双方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以及户籍簿的原件;
其次,多准备三张二英寸的红底双人照供使用;
第三,申请人可以根据个人意愿选择办理婚前健康检查证明;
最后,如果您是已经有婚姻经历者,则需要提交离婚证书或相关判决(调解)书;若属于丧偶身份,则需提供前配偶的死亡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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