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些机构的投资基金管理人不承担风险责任,对风险的预控意识、责任感相对较弱,只谈投资收益而忽视对风险的整体把控。
2、投资决策缺少严谨的风险控制标准和执行监督;引进第三方监管有助于行业的规范和健康发展,但许多投资机构不愿意被监管。
3、很多投资管理人出资比例有限,缺少风险承担能力,同时由于投资项目信息不透明,使得不能通过非上市渠道完成内部转让交易,资金到期赎回困难重重。
民间投资理财一定要有风险意识:认真识别、谨慎投资。参与民间借贷行为时,投资者应注意投资理财公司的风险控制是否完善,借款人借款用途是否正当等。尤其是要关注借款者的还款能力,是否有权属明晰、评估足值、变现力强的资产作抵押,或者用含金量高、面值稳定、兑付便捷的国债等有价证券等“无形资产”作质押等。
一是利率超过国家规定‘4倍’不受法律保护,二是企业无法承受过高的资金利息,难以保证按期还本付息。
民间投资理财最难的就是风险控制与风险平衡,需要在市场的不确定性中去寻求相对确定的概率与保险,从而实现对风险的驾驭与控制。一般的投资人由于专业能力有限,很难实现风险控制。所以常选择投资机构进行投资理财。选择不规范的投资机构其实是最大的风险。
民间借贷风分为对借款人的风险以及对贷款人的风险:
对于贷款人,风险在于借款人有无还款能力和还款意愿、担保措施是否有效等;
对于借款人,风险在于借款所产生的收益是否能覆盖贷款利息支出或预期的偿还能力是否能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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