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管辖是同级人民法院在审理第一审刑事案件时,在权限上的划分。其原则是以犯罪地法院管辖为主,被告人居住地法院管辖为辅,以最初受理法院管辖为主,以主要犯罪地法院管辖为辅。这一原则有助于确保案件在被告人所在地区得到公正审理,也有助于维护社会稳定。
地域管辖,又称地区管辖,是审判管辖的一种形式,指的是同级人民法院在审理第一审刑事案件时,在权限上的划分。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地区管辖的原则是:
(1)以犯罪地法院管辖为主,被告人居住地法院管辖为辅。
(2)以最初受理法院管辖为主,以主要犯罪地法院管辖为辅。
参 考 素 材 , 我 国 刑 事 诉 讼 法 如 何 规 定 地 区 管 辖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而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另外,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因此,我国刑事犯罪的职能管辖已经明确规定,以确保司法公正和公民权利不受侵害。
地域管辖是我国刑事诉讼法中的一种审判管辖形式,指的是同级人民法院在审理第一审刑事案件时,在权限上的划分。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地区管辖的原则是以犯罪地法院管辖为主,被告人居住地法院管辖为辅,以最初受理法院管辖为主,以主要犯罪地法院管辖为辅。同时,人民检察院可以对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进行立案侦查,而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此外,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因此,我国刑事犯罪的职能管辖已经明确规定,以确保司法公正和公民权利不受侵害。
《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几个同级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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