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婚内强奸
强奸,是指违背女性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而婚内强奸,则是丈夫违背妻子意志,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与妻子发生性交的行为。《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二、在中国,婚内强奸分两种情况:
1.在婚姻关系的非正常阶段,也就是办离婚手续或打离婚官司期间,丈夫强行与妻子发生性关系会被判强奸罪。到目前为止,婚内被判强奸罪的基本都是这种案子。中国第一起婚内强奸入罪的判决,发生在1989年的河南信阳。一位妻子要离婚,被丈夫和家人把她绑回家里,多次强行发生性关系,最后丈夫被判强奸罪,有期徒刑6年。1999年,上海也有一件类似的案子。当法院判了离婚后,丈夫回到家里,强行与收拾行李的妻子发生性关系,最后同样被判了强奸罪。要注意的是,夫妻分居并不算是婚姻关系的非正常阶段。1994年,辽宁一个叫「白俊峰」的农民结婚后与妻子一直感情不好。后来妻子回了娘家,说要离婚。白俊峰要求把彩礼退回来。因为谈不拢,夫妻一直没离婚。1995年5月2日,白俊峰到妻子娘家找麻烦,用剪刀剪开了妻子内裤,当着村支书的面强行发生性关系。折腾五个多小时后,把妻子搞得抽搐昏迷。就算是这样分了居,白俊峰还是没被判强奸罪,因为法院认为白俊峰夫妻仍然有婚姻关系。2.在婚姻关系的正常阶段,也就是在办离婚手续和打离婚官司外的其它时间,不承认「婚内强奸」。2013年末,一个戴人皮面具的男人闯进福建泉州一间工厂的宿舍,抢走了女工阿燕身上的35块钱,并且强奸了她。几天后,民警抓到了强奸犯,发现就是阿燕的丈夫。明明是夫妻,无论要钱还是要人,都可以商量,为什么要戴面具去搞事审讯后,丈夫终于坦白——前阵子,他发现阿燕整天在网上跟人聊天,怀疑她出轨,于是暗中买了人皮面具,跟踪阿燕。可跟了一段时间,并没有发现阿燕出轨。这时,丈夫想起新闻曾报道有女性见网友被抢劫强奸,担心妻子会去见网友遇到危险。为了警告阿燕,丈夫戴面具假装成陌生人强奸了自己妻子。阿燕知道罪犯原来是丈夫后,不想再追究,但丈夫因为涉嫌强奸,已经被刑事拘留。后来,检察院认为阿燕夫妻俩的感情没有破裂,阿燕也没有要求追究,不能认定为强奸罪,对丈夫批评教育之后就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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