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龄八个月妇女依然可以依法申请与伴侣领证结婚。
在此过程中,必须确保这是双方自主选择,遵循自愿原则。
凡是有结婚意愿的夫妇,需准备与个人身份有关的户口簿、有效身份证以及关于双方无配偶且无禁婚亲缘关系的明确证明文件,并共同前往其中一方的常住户籍所在区的婚姻登记机构提交申办申请。
在登记处经过严格审阅过上述材料后,如确认满足必要条件,即予以发放结婚证书。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第七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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