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借钱之外亲戚不还,那么我们可以尝试着去提醒一下,因为有的时候确实存在忘了的情况。数目是不是很多,很多时候如果数目不是很多的话,可能人们会选择忽视,但是如果数目多的话,那么还是尽量要让亲戚还钱的。找出借条,如果当时借钱的时候有借条的话,可以找到借条,如果数目大的话,但是亲戚又不还的话,这个借条是具有法律效应。如果民间借贷合同有管辖约定从约定,无约定的可以向出借方(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网友咨询:我给别人借款,欠款人没钱,只有房子,把欠款人告到法院,法院会怎么判?
律师回复:
1、如果证据齐全,法院会判决对方偿还借款;
2.判决生效后,对方不履行的,可以在1年内申请强制执行。
律师回复:1、只要你有借据、又已到还款期限,你应在2年内起诉要求借款人还钱,法院会判决支持你的诉讼请求。
2、如果他没有其他财产、只有这一栋唯一的住房,法院一般不会强制执行他的房产的,只能是中止执行,待他有财产后恢复执行。
3、即使现在不能执行,你也应该及时起诉,待判决后申请强制执行后中止执行,这样以后只要他有了财产你可以随时申请法院恢复执行。但如果你超过诉讼时效,他不还你你就不能申请法律保护了,只有在他良心发现时主动珲你,你才能拿回钱了。
律师回复:1、向人民法院提出给付之诉,人民法院会根据事实与法律的相关规定,判决对方在一定的期间内偿还你的借款;
2、判决生效后,如对方不能自觉履行的,你应当在1年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3、该房产不符合最高人民法院的执行规定,不能作为强制执行标的。但可以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4、寻找他的债权人(包括银行存款、股票股权、到期债权的债务人等等),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向此类人员发出协助执行通知,要求其依法向申请人履行其应当向债权人履行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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