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段内容讲述的是有限责任公司中法定代表人及执行董事或总经理的职责和关系。如果公司设有董事会,则董事长担任法定代表人;若没有董事会,执行董事或总经理可担任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是设立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必设并常设机关,而执行董事则是公司的管理层人员,总经理则是公司的业务常设机关。如果董事长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则总经理只能服从董事长的领导,全面履行总经理的职责。
假定有一个由董事长领导的有限责任公司,那么董事长将担任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但如果该公司没有董事会,那么执行董事或公司总经理可以担任法定代表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长是设立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必设并常设机关。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是不设董事会的公司负责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总经理是公司董事会的执行机关,负责实施和执行董事会的决定,它是公司的业务常设机关。在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里,如果董事长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则总经理只是公司的管理层人员,对外并不能代表公司,应该服从董事长的领导,贯彻董事会的决定,全面履行总经理的职责。
执行董事和总经理的关系:执行与监督
根据《公司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执行董事和总经理的关系为执行与监督的关系。执行董事对董事会负责,并行使董事会授予的职权。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并行使董事会授予的职权。因此,执行董事和总经理在公司的管理和决策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长和执行董事、总经理分别具有不同的职权和责任。董事长是必设并常设机关,执行董事和总经理则是公司的管理层人员。根据《公司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执行董事和总经理的关系为执行与监督的关系。执行董事对董事会负责,并行使董事会授予的职权,而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并行使董事会授予的职权。因此,执行董事和总经理在公司的管理和决策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公司法》第十三条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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