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内其他男人给我送东西也算婚内出轨吗
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倘若出轨方对其情人有物质上的馈赠,这种行为便可被理解为赠与行为。
若有一方在未获得对方同意的情况下,秘密地将夫妻共同拥有的财产转入婚外情生活中的情人手中,这对于另一方来说无疑是一种对其合法财产权益的严重侵犯,因此便不能被认为是单纯的赠与行为。
关于婚外情所引发的赠与问题,我们可以这样理解:若出轨方秘密赠予婚外情对象的财产仅源于出轨方的个人财产,那么出轨方作为这些财产的唯一所有者,他自然有权任意处置这些私人财产,而配偶则无可置喙,亦无法要求返还这些赠礼。
若是涉及到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而出轨方在未经配偶许可的情况下擅自赠予了婚外情的对象,那么这个赠与行为就是无效的,且婚外情的对象应当归还其所收到的财产份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婚内征婚算出轨吗
这是对婚内出轨行为的定义:当夫妻处于婚姻持续期时,其中一方与非合法伴侣发生不正当性接触。
需要明白的是,婚外恋情虽然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但在具体情况下,其产生的违法法律后果并非完全相同。
实际上,婚内出轨不止受到社会公众的道德谴责,情节严重者甚至可能构成严重犯罪,导致刑事责任追究。
例如,对于已建立婚姻关系却又再次缔结婚约,或是明明知晓他人已有婚姻关系仍与其结婚的人,将面临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处罚。
只要婚内出轨者并未借此行为骗取财物,那么这类案件基本上只依靠道德层面来评价,而非法律管制范围之内。
反之,如果利用征婚的名义进行诈骗活动,那么当事人便触犯了重婚罪或者诈骗罪等相关法律条款,成为了法治社会中的罪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一节 夫妻关系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n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n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n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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