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账户
提供的资料为:
1.开户许可证
2.销户申请书
3.剩余的支票
4.印鉴卡
5.法人身份证原件及两份复印件;盖公章
6.若非法人到柜台办理,请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两份复印件盖公章,及法人授权委托书
7.工商局出具的“企业注销通知书”(个别银行要国税、地税注销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注:若公司不再营业,提供工商局的注销证明,可将剩余的资金以现金形式取出,若仍继续营业,则将资金转入公司同名账户,且基本账户将是最后一个撤销的,须先将所有一般账户撤销,将资金转入基本账户办理最后销户手续。
二、一般账户
1.销户申请书
2.剩余的支票
3.印鉴卡
4.法人身份证件及一份复印件:盖公章
5.若非法人到柜台办理;请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盖公章及法人授权委托书
6.扣税帐户:提供工商、国税、地税的注销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
注:剩余资金须转入同名其它账户
三、临时验资户
(一)验资成功
1.公司须先在开立基本账户之后,将验资户中的资金转入基本账户(开立基本账户的程序请看基本帐户办事指南)
2.基本账户开立成功后,凭开户许可证到柜台办理
3.销户申请书
4.股东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须本人亲自到柜台办理)
5.印鉴卡
(二)验资不成功
1.销户申请
2.原资金转入依据(工商局证明)
3.印鉴卡
4.股东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注:验资不成功的,个别会计师事务所可以允许退还验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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