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手写增加条款属于双方合意的具有效力。手写增加条款时,当事人应当意思表示自愿真实、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增加的条款不得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一、如何确定买卖合同的效力?
当买卖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并且买卖合同的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时,该买卖合同即为有效。《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二、合同具有法律效力标准是什么?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合同产生效力需要符合以下标准:(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根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第一、二款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三、合同中约定生死条款是否有效
合同中约定生死条款,是无效的。约定生死条款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并且也违背了公序良俗,属于无效的合同。无效的合同自始不对当事人产生法律效力。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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